近现代以来,中国家庭曾遭受过三次大的冲击。第一次是“五四”时期,西风东渐,欧风美雨袭华夏,一部分青年知识分子力图冲破传统宗法制度、封建礼教的束缚,以各种方式表达对旧式家庭的不满。但是,一来这些冲击当时只发生在一部分知识分子和社会精英阶层,二来尽管这些旧式家庭的叛逆者对家庭存在不满,但在赡养老人、抚养孩子等义务方面仍然恪守老吾老幼吾幼的古训,冲击只体现在精神和思想层面。第二次冲击发生在“文革”时期。由于狂热的政治影响,亲情之间的信任关系也受到严重破坏。夫妻、父子、兄弟姊妹等反目、决绝的情况波及上亿家庭。之后随着政治热情的消退,家庭关系的紧张、疏离渐渐弥合。第三次大的冲击就是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打工潮的出现。2亿多青壮年农民为改变自身的命运、追求更好的生活而外出,涉及绝大部分的农村家庭。外出务工的农民常年累月在城里打工,有的甚至一两年或者几年不回家,这次冲击对家庭的震荡和破坏比前两次更深更大。外出农民工,心中想尽家庭义务而鞭长莫及,常常处于痛苦的两难境地,这种由“经济理性”引发的冲击,使得许多作为家庭支柱的青壮劳力外出之后的“留守家庭”处于实质上的解体半解体状态。
“留守家庭”作为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不可能在短期内消失,它可能还将持续几代人存在于现实社会之中。家庭是社会的基础细胞,家庭的质量从某种意义上决定着社会的质量。而如果“留守家庭”频频“后院起火”,变成了“问题家庭”,不仅是农民难以承受之重,更是社会难以承受之重。农村留守家庭为社会经济繁荣做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破解农村留守家庭的“留守”之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一是要尽最大努力促进人口流动的家庭化,即以家庭为流动单元。政府在考虑廉租房问题上不仅要针对城里低收入人群,同时也要将进城农民工纳入视野。企业在用工方面要尽量提供更多夫妻共事的机会,有些地方的企业开设夫妻房的做法也值得借鉴。还有就是促进社会上的空房流转,据国家电网在全国660个城市调查显示,有6540万套住房的电表读数为零,这些住房利用起来足够2亿人以上居住。再加之约两千个县城的空置房,可利用的空间更大。二是要创新制度,为流动人口尽家庭义务大开方便之门。西方社会对家庭成员的长期分居是很不理解的,美国人甚至认为夫妻三个月不在一起,家庭就算自动解体了。政府应出台相关农民工探亲假的法令并监督企业严格遵行,春运期间开通农民工专列,减免或补贴农民工探亲的部分车船费,降低他们的探亲成本,使农民工有钱、有时间回家看看,尽量承担一些家庭的责任义务,促进家庭感情交流。三是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让家庭的一些职能转移给社会。比如,扩大农村寄宿制学校的规模,提高留守儿童的教育效果;充分发挥基层妇联和计生组织作用,开展留守家庭生产互助等类的活动,帮助留守妇女和老人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建立乡镇一级的含有心理门诊、法律援助、文娱中心在内的留守服务中心,等等。四是加强和谐家庭方面的宣传。要引导农民工不仅要考虑眼下挣钱,同时要考虑长远责任,承担必要的家庭义务,不能在城里乐不思蜀。
对职业选择的迷茫与困顿
中国的农民工,之所以谓之“农民工”,是因为农民由务农转向务工经商,即由一产转向二、三产业。从趋势上看这是好事,符合规律。但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农民眼下都一窝蜂地挤向二、三产业,千军万马挤上一条独木桥,那就会是一个天大的问题。而眼下的中国农民在择业观念上存在一个很大的误区,农村小青年不出去打工就会被别人瞧不起。各级行政部门、各类新闻媒体也一直大力宣传让农民走出乡村,去务工经商办企业。广大农民正是在这些社会力量的推动下,自身失去了理性判断,盲目地认为城市灯红酒绿,遍地流金,务工经商就能发财。但事实上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绝大多数只能有很少的劳动剩余,有的甚至只能挣个吃饭钱,甚至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民白白折腾一回却铩羽而归。舆论导向与择业取向的偏差、目标预期与自身条件的差距,使广大农民在职业选择上深深地陷入迷茫和困顿之中。
从中国现实情况看,农业剩余劳动力一下子都转移到城市务工经商是不可能的。一方面是剩余劳动力基数十分庞大,中国有3亿左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除了目前务工经商的2亿以外,还有1亿多农村劳动力等待转移,而目前我国二、三产业的容量空间已经十分有限,就业难已经成为最大的社会压力。另一方面,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大国、村庄大国的格局不可能在短期内迅速改变,它需要一个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渐进过程。即使二、三产业的容纳量提得再高,也不可能像美国等发达国家那样一产只占百分之二、三的人口比例,中国在未来几十年里,即使城市化率达到60%-70%,仍有五、六亿的农村人口,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还需要务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