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30多年的发展,乡村旅游已经成为市民旅游休闲的一种重要方式。然而,在乡村旅游的发展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乡村旅游存在着“人”的缺失问题,出现满眼乡野,却不见乡民的情况,使得乡村旅游失去了乡韵乡味。
那么,“人”在乡村旅游中起到什么作用呢?
首先,乡村是乡民的祖居之地,是他们世代开发建设的成果,无论是房屋、田野、猪圈、鸡舍,这些都是乡民双手建造的。乡村旅游规划中如果忽略了乡民的存在,便会缺乏生机,与其他类型的规划没有区别。
其次,乡民还是乡村文化的建设者和承载者。村落布局、饮食习惯、民风民俗、民间节庆等,都是乡村文化的组成部分。乡民以智慧和辛劳创造了丰富多彩的乡村文化,这些文化又在千百年中发展和传承。乡民正是传承乡村文化的载体,他们是乡村文化的“源”,是吸引旅游者的核心要素。
再次,乡民本身就是一种旅游资源,无论是他们的价值观、生存观,还是他们的装扮、举止,甚至民间信仰、风俗民情,都是乡村旅游资源中“活”的部分。游客唯有通过与他们“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娱乐、同悲欣”,才能了解和认识乡村社会。
那么,如何在乡村旅游规划展现“人”呢?
首先,通过乡土建筑风貌展示“人”的生存智慧。
乡土建筑蕴含着丰富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能直接表达乡村的个性特征。乡村建筑还能充分展现人的生存智慧。无论是清丽婉约的水乡古镇,还是质朴自然的黄土窑洞,都是乡村人祖辈智慧的结晶。乡民祖居于此,乡土建筑与乡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对乡土建筑的改造与利用,应当充分听取乡民的意见,尊重其结构的特色和完整性。
其次,乡民是乡村文化的建设者和承载者,因此通过乡村活动展现“人”的精神世界。
乡村旅游规划应结合乡民的日常生活,将这些生活形态设计到规划中。例如,可通过组织开展推磨、播种、收割、喂养家禽家畜等农事活动,让游客体验乡民劳作的艰辛;通过设计组织游客参与赶集、庙会等活动,让游客认识乡村贸易的民俗形态;通过组织游客体验如跳鸡、抬轿子、打水漂等游戏活动,让游客体验乡村自然纯朴的休闲文化;通过设计开展乡村戏曲学唱、乡村艺人表演等文艺活动,让游客充分融入到乡村生活中去。
再者,通过家族文化的传承体现乡村的绵延发展。
在我国乡村,宗族意识、家族本位观念根深蒂固,家族及家族关系仍然是乡村社会的客观存在。可以通过祠堂修缮、族谱修订等方式,将祠堂、宗祠融入到乡村旅游中,并设计成一个参观项目,使游客体验到乡村文化中“人”的代际和情感的延续。
最后,通过乡民的参与彰显乡村之魂。
一些规划将乡民迁出村落,让投资者入驻经营,殊不知失去了乡民的乡村也就丢掉了乡韵、乡魂。只有通过乡民的积极参与,包括从事本土民俗表演、指导农事活动、教授乡村游戏等,以及提供有乡村特色的餐饮、住宿等服务,才能给游客以真实的乡村面貌,这也是乡村旅游须臾不能离开的魂之所在
转自:乡旅规划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