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的普及和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我省农村电子商务高速发展、商业模式不断创新、服务内容逐步完善、交易规模加速增长,但总体上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为实施我省“互联网+农村”、“互联网+农产品”,促进电子商务与农村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撑和推动农村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促进电子商务与农村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重点,以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县(市、区)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区)建设为抓手,整合邮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商贸流通和电商、生产、物流快递等企业资源,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的合力推动作用,加快电子商务在全省农村的推广应用,探索和建立与我省农村经济社会相适应的新发展模式,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农民致富增收。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农村电子商务综合应用取得重大突破,探索出与四川经济社会环境相适应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形成全省农村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浓厚氛围。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率保持在30%以上,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000亿元,“卖得出、买得到、带得动、得实惠”的农村电子商务体系更加完善。
——信息渠道畅通。建成全省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覆盖全省县域达100%,覆盖乡镇超过70%。建成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学生村官为主的农村信息员队伍200个。到2017年,平台入驻知名电商企业超过30家,聚集农村网商超过8000户。
——应用能力提升。农村市场流通体系信息化建设成效明显,60%以上的农村商贸网点完成信息化改造,邮政便民网络覆盖100%的行政村、60%的自然村。
——应用领域扩大。电子商务深度融入农村双向流通体系,并向全农业产业链扩张,带动生态旅游、乡村旅游等现代农业成为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
——支撑体系完善。建成50%的县域涉农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培训农村居民电子商务应用6万人。以农村供销网点、邮政便民所等为主体的农村终端配送体系覆盖80%的行政村、60%的自然村。农村电子支付体系基本完善。
三、主要任务
(一)搭建省级农产品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全省农产品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鼓励知名电商企业、涉农电商服务企业加入平台,整合全省农副产品及地域特色旅游资源,打通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链条,实现购销信息双向畅通,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提高农村电商应用水平。以农产品专业市场为依托,积极开展信息化、电商化改造提升,实现农产品线下展示、线上交易、产销对接等功能,引导农户开展订单生产,发展原产地和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直销、直供、分销、预售等新型农村农产品流通模式。鼓励乡镇商贸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社等传统农村商贸网点实施信息化提升,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电子商务。
(三)壮大农村电商市场主体。积极引导农业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农资配送企业、龙头物流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着力打造一批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网点。以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建设为抓手,带动农村“全企入网”、“全民触网”。鼓励农村青年和大学生开展电子商务创业,积极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
(四)完善涉农电商服务体系。鼓励专业电子商务企业深入农村市场,联合本地企业,提供涉农电子商务的方案咨询、人才培训、技术支持、网店建设、品牌培育、营销推广、物流快递、代理运营等配套服务。借鉴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县(市、区)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区)建设经验,建立“县域运营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村服务点”三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网络。鼓励建立电子商务创业园,为农村网商、农村创业青年提供电子商务专业服务。鼓励邮政快递、乡村商贸和供销网点拓展自提、配送、电子支付、代购代销、小额取现等服务功能。鼓励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工具,推动农村电子支付的普及应用,创新互联网金融的服务模式。鼓励各级电子商务协会、学会、农民专业合作社、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加强合作,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运营与技术咨询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