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农业补贴的精准性和指向性,从2015年7月起,崇州市开展农业“三项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改革试点。此次改革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设立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将2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重点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也可以采取贷款贴息、现金直补、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等方式予以扶持。
二是补助资金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充分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的政策取向,引领带动粮食规模生产。
三是将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通过“一折(卡)通”补贴至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力促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本报记者 邓超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