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农业补贴制度,中央启动了调整完善农作物良种补贴(含花生和马铃薯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以下简称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工作,四川省被列为全国首批改革试点省。按照工作部署,我市从2015年起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据悉,按照此次改革试点的要求,我市各县(市、区)将原农资综合补贴的80%、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清算后的农作物良种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面积挂钩,由各县(市、区)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补贴面积统筹确定补贴标准。将原农资综合补贴的20%,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补贴对象为主要粮食作物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并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采取贷款贴息、现金直补、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等多种补贴方式。
目前,各县(市、区)正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范围、支持方式、补助标准、任务分工、责任主体以及各项组织保障措施,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