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宜宾市畜牧水产局、宜宾市公安局关于乡镇兽医(水产)站、乡镇公安派出所建立渔政执法联动机制的通知》(宜畜发〔2015〕29号)文件要求和2015年春季禁渔工作会议有关精神,我市屏山县畜牧兽医局及时部署、认真落实,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电鱼、毒鱼、炸鱼专项整治行动。
6月23日至6月26日,屏山县畜牧兽医局与屏山县地方海事处、屏山县公安局、屏山县水务局、屏山县安监局、屏山县环保局以及有关乡镇政府和乡镇畜牧兽医站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岷江屏山段约12公里,金沙江屏山段约100公里,西宁河约8公里,中都河、龙溪河开展了电鱼、毒鱼、炸鱼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执法检查组在执法车辆上安装扩音设备,沿途配合水上执法船只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对发现的以及群众举报查实的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打击。
通过为期4天的集中整治,屏山县执法检查组共出动执法车辆18车次,执法人员80人次、执法船只6台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发放告知书120余份、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80余份、查处违法行为3件,暂扣涉事船只2艘、电鱼设备2套、鱼网2张,没收渔获物约5公斤。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有效遏制了屏山县区域内的电鱼、毒鱼、炸鱼及非法捕鱼行为,切实维护了渔业生产秩序和渔民的合法权益,对促进渔业捕捞可持续发展具有有力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