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市长徐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据悉,从今年7月1日起,全市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
《意见》规定,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0元长寿补贴金;对90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长寿补贴金;对80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200元高龄补贴金。同时,每年“敬老月”,市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为全市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1000元敬老金和1000元家庭奖励金及长寿匾。
信息发布:市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办 发布日期:2015-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