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接群众举报,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有人屠宰死牛,达川区动监所立即派行政执法人员前往调查。经过调查,当事人李某某涉嫌于3月28日屠宰死因不明母黄牛1头,屠宰后贩卖给亭子镇一饭店。当事人李某某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规定,达川区动监所对李某某涉嫌屠宰死因不明牛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4月13日案件调查结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2号)规定,达川区动监所于4月15日将李某某屠宰死因不明牛案移交公安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