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從省政府網站獲悉,近日出臺的 《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調整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各縣(市、區)科學制定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規劃,嚴格執行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撤并程序,在規劃批準實施之前,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并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含任何教學點)。
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意見》明確要求人口稀少、地處偏遠、交通不便的地方應保留或設置教學點,保障了農村學生就近入學的需求。具體而言,農村小學1至3年級學生原則上不寄宿,就近走讀上學;小學高年級學生以走讀為主,確有需要的可以寄宿;人口相對集中的村要設置和辦好村小學或教學點,形成有鄉(鎮)中心小學或九年一貫制學校和村小學、教學點的合理學校布局結構。
我省還規定,各地要根據不同年齡段學生的體力特征、道路條件、自然環境等因素合理確定學校服務半徑,盡量縮短學生上下學路途時間。小學校點設置應使農村低、中年級學生上學單程一般不超過1.5公里,高年級學生上學單程一般不超過5公里。初中學生根據實際可以走讀或寄宿。除人口少的民族地區,原則上每個鄉(鎮)都應設置初中,可以單獨設置初中,也可以設置為九年一貫制學校。小學班額應控制在45人以內,初中班額應控制在50人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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