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中共泸州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 《关于撤销泸县设立泸州市泸川区的方案》,同意上报撤销泸县设立泸州市泸川区。
2016年5月,国务院批复 《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把泸州定位为沿江城市带的区域中心城市。泸州市委、市政府据此作出向北发展的重大决策,将泸县向南融入泸州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泸县是百万人口大县、泸州北部铁空水陆多式联运核心区、处于城镇化高速发展期等特有优势,通过撤县设区为泸州市建成川滇黔渝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强力支撑。
撤销泸县设立泸州市泸川区,只改变行政建制,更换机关企事业单位牌匾公章和地名标志牌等;保持行政区域不变,区人民政府驻地为原泸县人民政府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