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记者从成都市人社局获悉,11月25日成都市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出台通知,调整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创业补贴审核发放相关工作事项。根据这一调整,成都大学生开“网店”也可以领取创业补贴,最高金额为10万元。
根据成都市补助大学生创业政策,每名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能享受一次创业补贴。孵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1万元,同一领创主体同时有多个创业项目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创办创业实体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实体1万元。
对于大学生创业项目,政策还明确了申请条件限制: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入驻高校建立的创新创业平台3个月以上,方可申请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取得“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并受聘,或领办、新办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或家庭农场6个月以上;所开“网店”进行商品实物交易或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服务,正常持续经营半年以上(在校大学生应持续经营至毕业年度),且申请补贴前半年内商品实物成功交易在1000笔以上,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服务的,申请补贴前半年内销售额度在2万元以上,且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针对大学生创业的范围“定义”,政策同样进行了明确:2014年1月1日后,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生或本校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流程方面,高校负责受理平台内创业补贴申请和初审;市校所在区(市)县就业局负责审核和公示;区(市)县人社局、财政局负责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