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攀枝花出台《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和促进房地产稳定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措施》,保障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根据措施,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无住房公积金债务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
对在攀枝花新购普通商品房(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外地户籍购房者、本市农村居民购房者、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补贴政策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等3类人群,购房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提高到5%,其他人群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提高到2%。
据了解,仅这项购房补贴,每年财政将拿出2亿元。同时,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契税适用税率由4%下浮到3%,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按照10%的下限进行预缴,分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未来五年,攀枝花危旧房改造达1.8万套。力争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