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证明让公权蒙羞 拼命袒护逃不出法网恢恢
日前,持续了4年之久的凤阳县国税局系列贪腐案落下帷幕。凤阳县国税局大庙分局原局长乔伟因犯受贿罪获刑10年,总铺分局原局长巨世耀获刑5年。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凤阳县国税局曾专门开具证明,称两人在平时工作中表现突出,建议从轻处罚。关于开此证明的原因,凤阳县国税局局长
一个小小分局竟发生贪腐窝案,本就让群众叹息百姓心寒。就在大家唏嘘不已时,作为上级主管部门的凤阳县国税局为不为自己的监管失职而自查自检,却堂而皇之打着“体现人情味”的旗号为落马官员开证明求情,引起网民的极大关注和讨论。特别是在公务员形象普遍“污名化”的今天,再次刺痛了公众敏感的神经。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讲感情、重人情,乃人之常情,党员干部也不例外。浓浓的感情、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单位建设的“润滑剂”、事业发展的“助推器”,但感情再浓也要有度,关系再深也不能越轨。腐败分子无视党纪国法、贪污犯罪失职渎职,严重侵害了人民的利益、党和国家的利益,也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绳之以法乃罪有应得,作为一级职能部门竟然在大是大非原则上,展现所谓的“人情味”,如果这种恶劣的干预司法行径得逞,倒是家属不心寒了,但心寒的一定是被侵犯公共利益的广大人民,心寒的是人民群众对建设法治社会的信心。
而从另一个层面来看,公函证明以求情,至少是一种赤裸裸的试图以公权力干预司法审判行为,不说其有失严谨公道,更有是一种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
制度在于执行,监管在于严格。要想切实防止公权不为“腐败”所用,笔者认为,最关键的还是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
柚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