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9月3日《土地被征用或流转的农民可办理失业登记》消息见报后,不少读者打进本报民情热线028—86968696咨询,如何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办证是否收费?
省人社厅相关人士回答,根据《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登记证》)规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情况的基本载体。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统一编号,一人一号,免费发放。补发或换发的,编号保持不变。《登记证》发放范围包括:进行就业登记的个体经营的劳动者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劳动者;符合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劳动者。
凡是属于《登记证》发放范围的人员,可以到就业局等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登记办理。劳动者在办理《登记证》时,需要如实提供本人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也应向劳动者告知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服务项目。《登记证》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