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动物检疫监督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4〕21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严厉杜绝“隔山开证”、只收费不检疫、不按规程实施检疫、对违法行为查出不及时等现象的发生。近日,在县畜牧食品局的指导下,木门镇畜牧兽医站开展了动物检疫与监督执法自查自纠活动。
活动中,在学习了解了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各项法规落实、严格规范检疫出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件处理、证章标志管理等情况后。职工相互间就自我工作中存在着的一些问题和查找出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