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繁體

首页 > 资讯 > 学习信息返回

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kvB四川养殖网
第二十七条 国家实行畜禽屠宰兽医食品卫生检验制度,对屠宰畜禽产品的肉品品质、动物疫病状况、有毒有害物质等进行检验。kvB四川养殖网
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屠宰畜禽及其产品的兽医食品卫生状况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调整兽医食品卫生检验项目和检验规程。kvB四川养殖网
第二十八条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驻的官方兽医的监督下,按照国家兽医食品卫生检验项目和检验规程,对屠宰畜禽实施兽医食品卫生检验,并如实记录兽医食品卫生检验过程和结果。经检验合格的,加盖兽医食品卫生检验合格验讫印章或者附具兽医食品卫生检验合格标志;检验不合格的,按照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kvB四川养殖网
小型畜禽定点屠宰场点可以委托兽医食品卫生检验员具体实施兽医食品卫生检验。kvB四川养殖网
第二十九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应当结合日常监管、抽样监测,查验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兽医食品卫生检验记录,必要时采取采样、抽检或者复检等措施,对兽医食品卫生检验过程和结果予以确认。确认合格的,出具兽医食品卫生检验证书;确认不合格的,监督畜禽定点屠宰厂(场)按照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kvB四川养殖网
第三十条 畜禽产品未经兽医食品卫生检验、经兽医食品卫生检验未经确认或者经检验确认不合格的,不得出厂(场)。kvB四川养殖网
第三十一条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如实记录其屠宰的畜禽来源、畜禽产品流向、兽医食品卫生检验和无害化处理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kvB四川养殖网
鼓励畜禽定点屠宰厂(场)采用信息技术,建立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kvB四川养殖网
第三十二条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发现其畜禽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通知销售者和消费者,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畜禽产品,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kvB四川养殖网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对召回的畜禽产品应当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防止该畜禽产品再次流入市场。kvB四川养殖网
第三十三条 从事畜禽产品销售、肉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伙食单位销售、使用的畜禽产品,应当经兽医食品卫生检验合格。kvB四川养殖网
第三十四条 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限制外地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经兽医食品卫生检验合格的畜禽产品进入本地市场。kvB四川养殖网
kvB四川养殖网
第五章 监督管理kvB四川养殖网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根据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不同规模畜禽定点屠宰厂(场)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确定畜禽屠宰监督管理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kvB四川养殖网
第三十六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对畜禽定点屠宰厂(场)是否符合畜禽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公布检查结果。kvB四川养殖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屠宰环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年度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kvB四川养殖网
第三十七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畜禽屠宰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kvB四川养殖网
(一)进入畜禽屠宰等有关场所实施现场检查;kvB四川养殖网
(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kvB四川养殖网
(三)查阅、复制有关记录、票据以及其他资料;kvB四川养殖网
(四)对畜禽、畜禽产品按照规定采样、留验、抽检;kvB四川养殖网
(五)对监督抽检过程中发现的含有或者疑似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畜禽、畜禽产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kvB四川养殖网
(六)对与违法畜禽屠宰活动有关的场所、设施、畜禽、畜禽产品以及屠宰工具和设备进行查封、扣押和处理。kvB四川养殖网
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kvB四川养殖网
第三十八条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的畜禽屠宰情况和兽医食品卫生检验制度执行情况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四川养殖网 https://www.46659.com ]
  •  3/5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 上一篇: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做好畜禽屠宰管

    下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名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