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淘汰更新这里面的讲究也是很大的种猪是猪群增殖的基础,整个养猪生产的核心。由于种猪的使用是有年限的自然交配时公猪一般不超过 2 年,母猪不超过 8 胎,采精公猪使用 3~4 年,母猪不超过 8 胎,而且种猪个体间生产性能差异很大。因此,只有实行科学、合理的种猪淘汰与更新制度,才干实现稳定或提高种猪的生产水平,达到提高猪场经济效益的目的那么,怎样淘汰与更新种猪呢?
计算出种猪淘汰与更新的相关数据
现以 100 头基础母猪为例,猪场分娩指数为 2.3 计算如下:
公猪:自然交配条件下,一般公母猪比例不应超过 1 ∶ 20 则 100 头基本母猪需公猪为 100 ÷ 20=5 头。年更新头数为 5 ÷ 2=2.5 头 即年更新 2~3 头)
母猪:按一个有效生命周期繁殖 8 胎,每头母猪年产 2.3 胎计算,则母猪平均使用年限为 8 ÷ 2.3=3.48 ≈ 3.5 年。年淘汰率为 1 ÷ 3.5 100%=28.6% ≈ 30%
100 头基本母猪的猪场年应淘汰、更新数为 100 30%=30 头,每月应淘汰与更新头数为 30 ÷ 12=2.5 头(如是大型猪场,还应算出每周淘汰、更新的头数)
依照种猪淘汰的一般原则进行更新
上述数据为理论计算值,实际操作应依照以下原则对种猪进行淘汰与更新。
淘汰母猪的原则:一、淘汰年龄和体重已达到配种规范,但继续饲养 2~3 个情期后不发情的后备母猪。二、淘汰断奶后 60 天确定不发情的母猪。三、淘汰连续返情 3~4 次的母猪。四、淘汰连续 2 胎产子数少于 6 头或死胎和弱子多或产子不均匀的母猪。五、淘汰乳头少于 6 对、发育不正常、有翻奶头或瞎奶头或副乳头、泌乳力差的母猪。六、淘汰母性不好、有恶癖、抚育率低的母猪。七、淘汰采食缓慢、体躯过肥和过重、行动缓慢、皮肤无光泽、眼睛无神的母猪。八、淘汰发生畸形后代的母猪。九、淘汰患有疾病或伤残、年龄偏大、生产性能下降的母猪。
公猪的淘汰原则:一般以利用年限为准进行淘汰,但对体躯笨重、精液品质差、配种效果不理想、性情凶暴的公猪也应及时淘汰。
淘汰后的缺位,应随时用理想的后备种猪补上。
一般来说,种猪群要有即定的母猪淘汰方法,其各产次母猪的比例要保持稳定, 1-8 产次母猪的理想比例应大约分别为 17% 16% 15% 14% 13% 11% 10% 和低于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