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种野生动物可商业养殖
本报讯近日国家林业局公布梅花鹿等54种人工驯养繁殖技术成熟、可商业性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这是我国公布的首批可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
梅花鹿、非洲鸵鸟、火鸡、湾鳄、蝎子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在昨天公布的名单中榜上有名。
名单公布并不表明食客们就能放心地大吃。据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和其他野生动物一样,这54种陆生野生动物不少也会带有病菌病毒。因此,加强卫生防疫管理是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利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驯养繁殖经营时,还必须依法强化驯养繁殖利用的检疫和卫生防疫管理。对这些物种的驯养繁殖利用,必须依法符合动物防疫、检疫的要求。其中,驯养繁殖产品依法经动物检疫合格作为食品的,其卫生检验、监督还必须依照国家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凡达不到要求的应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不得从事驯养繁殖活动。